兴安盟文体新广局开展全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督查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办法》深入开展,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合法有序、安全稳定的进行。兴安盟文体新广局早谋划、早部署,向各旗县市及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就各自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进行安全管理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1月4日至5日,兴安盟文体新广局组成了以副调研员陈湘林为组长的督查组,对全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抽查。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突泉县,对当地的滑雪场、游泳馆等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对经营场所的经营许可、安全设施、安全预案、相关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及时整改完善。
在检查的过程中,督查组的工作人员还向相关企业发放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宣传单,并向企业讲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让经营者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效的增强了企业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