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供销社对2016年度盟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考核验收
近日,根据《兴安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核验收命名办法》,盟供销社组成验收小组对2016年度盟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考核验收。
验收小组深入全盟6个旗县市34家备选合作社,开展现场验收。验收小组每到一处,通过现场核查资料、交流座谈、考察合作社生产现场等方式,从规范运行、财务正规、服务成员、打造品牌等方面对合作社进行评定和打分。盟社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网上公示。经盟行署批准,乌兰浩特市明武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0家合作社被盟行署命名为2016年度盟级示范社。
几年来,兴安盟供销社围绕“产业有特色、品牌效应好、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优、会计核算合规、利益分配合理、农民增收明显”等标准对全盟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育、指导和规范。通过对合作社进行日常指导、规范,示范社的评定,培育出了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经营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截止2017年底,我盟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9家,自治区级示范社22家,盟级示范社209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