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文明办为前旗供电公司送“全国文明单位”牌匾
雪后蔚蓝如洗,阳光俯瞰喜悦。1月12日,兴安盟委宣传部副部长、兴安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仲春一行为国网科右前旗供电公司送来了“全国文明单位”牌匾和荣誉证书。
国网科右前旗供电公司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该公司多年来“两个文明”建设结下的丰硕成果,在文明单位创建之路上又踏上了新高度和新征程。公司负责人表示:盟文明办领导亲自来送匾,形式虽然十分简洁,但我们深刻体会到,这是盟委宣传部、盟文明办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实践,本公司将以此荣誉“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全体职工的文明素养,培育更加高质量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