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稳定推进守望相助平安兴安绘就幸福画卷
2016年10月,我盟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荣誉称号,成为全国首批、自治区唯一的被国家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地区。2017年6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盟成功召开;2016年7月,我盟成立了全国首家由法院主导的调解协会;2017年5月,盟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处长格日勒被命名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以抓创建、保稳定、促和谐为核心的平安创建工程实施以来,我盟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致力打造食用农产品、食品消费和药品使用最安全地区,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项项工作业绩绘就了一幅幅平安兴安的幸福画卷。
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兴安大地
2013年,我盟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1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地区之一,盟委、行署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作为总抓手,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我盟积极传承保护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等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与创新;积极推动文化遗产实现有效转化和利用,一大批文化遗产项目进入保护名录。目前,全盟已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47项、盟级非遗项目207项。
蒙汉各族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盟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截至目前,我盟命名了12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4家首批盟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累计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66个、模范个人3528名。
盟委、行署把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我盟每年将农牧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60%投向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并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投入近2亿元资金,精心打造了义勒力特、哈拉沁、满族屯、三合村等一批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特色村寨,持续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环境。
保稳定、促平安,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盟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和“平安企业”等系列“创安”活动,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我盟以“交巡合一”“开门入户”为引领,全力织密“六张网”,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接处警、办理案件“一条龙”模式,重大节日和敏感时间节点在中心城区实行交巡警、特警、武警联勤联动机制,提高了街面见警率。
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形成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服务管理联抓的工作格局,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盟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全盟共有网格员6322人,其中专职网格员1381人、兼职网格员4941人。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便民利民
近年来,我盟人民调解组织多次深入农村牧区调解疑难案件。截至目前,全盟已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6个,交通、医疗、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均已实现旗县中心城镇全覆盖,畅通和规范了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全盟司法系统不断加强和改进“12348”公共法律平台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以来,已累计接听群众来电2650个,解答婚姻、债权债务、侵权责任、土地承包、劳务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2000余个,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专业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6年,我盟成立了全国首家由法院主导的调解协会——兴安盟天平调解协会,开通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绿色通道。
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盟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兴安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分别对安全生产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行细化明确,构建起完善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四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重点行业重点抓,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2017年以来,全盟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以来,我盟致力打造食用农产品、食品消费和药品使用最安全地区,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实现了“四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100%落实到位,监督检查100%覆盖到位,安全隐患100%排查到位,监督检查信息100%公开到位。
我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饮用水、婴幼儿配方乳粉、易制毒化学品、特殊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角膜塑形镜等重点品种,校园及周边地区、农村牧区、旅游景区、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地区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质、兽药残留超标等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办食药违法案件375起,罚没款245.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件,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