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医院审批前公示
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医院审批前公示
经乌兰浩特市卫生计生局初审,我委依法受理了申请单位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医院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精神,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医院
类 别:二级康复医院
法 人:康丽
机 构 性质:非营利性。
床 位:100张
所有制形式:全民
服务对象:社会、残疾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原兴安盟人民医院山上旧址4号楼
诊疗科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内科、外科、妇科、中蒙医科、重症监护室、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功能、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消毒供应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对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许可证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正式下发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受理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706室
电 话:0482—8266712
邮 编:1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