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兴安盟考点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公告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计医考组办字(2016)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兴安盟考点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审核,现将有关资格审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 二、材料提交地点 各旗县市考生将材料提交到当地卫生计生局医政股,盟直各医疗单位的考生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必须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
办理时限 | |
收费标准 | |
办理部门 |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
是否网上办理 | |
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