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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2016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注意事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政策依据

一、相关文件

1、《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已上传至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www.lianhuijinrong.com/)。

2、各专业评审条件。

办理条件

二、申报时限

1、盟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5月15日至5月31日;旗县市人社部门务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盟人社局。申报时限截止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

2、学历、资历年限和外语考试成绩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论文及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继续教育完成时限、计算机考试成绩取得时间截止到申报时间。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由个人如实填写,经单位汇总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2、盟直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盟人社局专技科。

3、旗县市申报人员的材料报送至旗县市人社局专技股,经旗县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汇总后报盟人社局专技科。

所需材料

四、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其余2份复印即可;(注意填写表格右上方的联系电话,以便审核时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并尽快通知您取回原件)

3、《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1份;

4、《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5、相关各复印件、总结材料、公示材料、证明材料。

说明:除1、2、3项材料外,其他材料(4、5项)要以“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封面,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注意“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上方的“编号”一栏,申报人员不要填写,待盟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填写编号。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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