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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审核测绘单位资质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办理条件
  1.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 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 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2. 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 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 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 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办理时限 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兴安盟国土资源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8227939
监督电话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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