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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6日

 

一、相关文件

1、《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已上传至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www.lianhuijinrong.com/)。

2、各专业评审条件。

二、申报时限

1、2015年中级职称申报从5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2、学历、资历年限和外语考试成绩取得时间、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继续教育完成时限、计算机考试成绩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旗县市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旗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汇总。

2、盟直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送至盟人社局。

3、企业依据工商注册所在地,分别按上述程序申报。

四、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3份;其中原件1份,其余2份复印即可;(注意填写表格右上方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通知您取回原件)

3、《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1份;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1份;

5、相关各复印件、总结材料、公示材料、证明材料。

说明:除1、2、3项材料外,其他材料(4、5项)要以目录单为封面,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五、装订顺序(未特别说明的即为复印件)

1、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破格申报的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按取得时间顺序排序;

3、相关专业进修证书、结业证书;

4、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

5、身份证、外语成绩单、计算机成绩单;

6、符合专业及行业免试、降分条件的附毕业证及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需原件);

7、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8、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年度考核表、中小学教师的授课学时汇总材料;

10、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聘任卡或工资变动情况表;

11、论文(顺序为:期刊查询页、论文检索页、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封底);

12、获奖成果材料;

1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4、单位出具的评价材料;

15、公示报告。

说明: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每份复印件都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

六、验证及检索

1、2000年以后取得的学历,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将验证期限申请为三个月以上)。后期取得学历的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供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专业学历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其相关专业学历的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以及其他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交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后方予认可。

2、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供检索结果。其中:期刊检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对刊发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论文、论著检索通过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

七、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公示期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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