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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来源:盟统计局 作者: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自治区成立70年来,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生育政策的逐步完善,兴安盟人口总量控制成效显著,人口发展进入低速增长阶段,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家庭户规模趋于小型化。人口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城镇失业得到了有效控制,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有力的促进了兴安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人口总量稳步增加

  2016年兴安盟户籍人口为165.04万人,比1947年增加121.6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95%。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由1965年最高的32.3‰降至2010年的-4.22‰,比1965年下降了36.52个千分点。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在逐年减少,年增加人口由最高年份1962年的6.27万人减少至2016年的-0.48万人。人口总量控制成效显著,人口增长稳步回落。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兴安盟人口发展经历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的过渡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型转化的过程。由此兴安盟人口发展历程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1、人口总量控制增长阶段(1970-1990年)

  从70年代开始,受人口高速增长带来的压力,人口控制迫在眉睫,兴安盟从那时起严格响应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执行有关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高出生、高增长的势头得到迅速控制。改革开放前,兴安盟总人口由1947年的43.41万人发展到1977年的127.80万人,30年增加84.39万人,年均增加2.81万人。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兴安盟总人口由130.01万人发展到1990年154.14万人,12年增加24.13万人,年均增加2.01万人,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年均增长人数下降0.8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9.10‰下降到1978年的17.00‰。进入80年代后,国家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到了战略高度,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的措施更加严格。兴安盟人口增长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1990年下降到12.14‰。但由于受六十年代 “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中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生育年龄,1978-1990年这一阶段人口增长出现几个人口增长高峰期。如198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5.58‰、1986年为11.69‰、1987年为13.89‰、1988年为11.20‰、1989年达到12.86‰、1990年达到12.14‰形成了建国以后出现的“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

  2、人口总量平稳增长阶段(1991年-2000年)

  进入90年代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完善,80年代人口的高出生率得到控制,并持续稳步下降。这一阶段,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控制在10‰以下,2000年为4.37‰,与1990年12.14‰比较,下降了7.77个千分点。2000年总人口161.55万人,比1990年增加7.41万人,年均增加0.74万人,人口总量增长保持稳定趋势。

  3、人口总量低速增长阶段(2001-2016年)

  进入新世纪,兴安盟人口计生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各项人口计生指标均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一直位居全区前列。兴安盟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控制在5‰以下,人口发展步入低速增长阶段。201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5‰,比2000年降低0.32个千分点,与1978年相比,降低了12.95个千分点。2016年末兴安盟常住人口160.14万人,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1.26万人,年均增加0.21万人,大大低于改革开放初期年均增加2.01万人的速度。

  二、人口发展中的几个突出特点

  1、人口年龄结构趋向优化。70年来兴安盟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少儿人口比重下降、劳动适龄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特点。2015年(抽样年份)兴安盟少儿人口(0-15岁)占总人口比重14.86%,比1990年(普查年份)的32.81%下降了17.95个百分点;2015年(抽样年份)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78.30%,比1990年的63.87%提高了14.4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65岁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的3.32%上升到2015年(抽样年份)的7.49%,上升了4.17个百分点。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类型逐步向人口老龄化发展和少儿抚养比逐步下降的同时,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期,这个时期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称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自上个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前20年,形成了40多年的“人口红利”期(65岁及以上老人和14岁及以下少儿占15-64岁人口的比重在50%以下)。人口抚养负担轻,人口生产性强,为在“黄金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2、人口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政府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蓬勃发展,兴安盟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均受教育年限逐年增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兴安盟6岁及6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39年,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安盟6岁及6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48年,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兴安盟6岁及6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31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从2015年(抽样年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看,兴安盟6岁及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提高到9年。二十五年时间兴安盟6岁及6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约3年。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兴安盟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22万人,文盲率为17.80%。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兴安盟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5万人,文盲率为3.80%,二十年间文盲人口减少12.97万人,文盲率下降14个百分点。

  3、人口家庭户规模趋小、婚育观念趋于进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转变,家庭户小型化趋势明显。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兴安盟家庭户规模为4.54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安盟家庭户规模为3.70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兴安盟家庭户规模为2.97人,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二十五年间家庭户规模减少1.66人。2015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盟15岁以上人口中,有配偶的人口占75.31%,比1990年提高8.14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对生育观念也逐步趋于文明进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的婚育观念成为主流,家庭婚育观念发生新变化。2014年国家出台的“单独二孩”政策没有明显提升兴安盟人口生育率,正在实施的“全面二孩”政策对出生率的影响预计会有所改变、但趋势并不乐观。

  4、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兴安盟城镇人口总数达到75.8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29.53万人,比1990年增加了35.5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47.38%,比2000年提高了18.70个百分点,比1990年提高了21.22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的大幅提高,一方面反映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城镇寻找就业门路,迁居城镇,使城镇人口增加;另一方面也是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地域不断扩大的结果。这是30年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带给人们的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

  5、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以收入和住房这两大最能反映生活水平的项目为例,2016年兴安盟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279元和8533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了19635元和6543元,比1990年增加了23436元和8010元。2016年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28.90平方米和28.59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12.6平方米和10.89平方米,比1990年增加了18.78平方米和17.02平方米。

  三、就业政策成效显著,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就业人员总量稳步增加

  2016年兴安盟从业人员88.94万人,比2000年增加24.13万人,增长37.23%,比1947年增加78.74万人,增长8.72倍。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3.45万人,比2000年减少0.23万人,比1947年增加13.12万人;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4.77万人,比2000年增加6.77万人,比1947年增加14.68万人。2016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年就业13873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7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

  2、就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推进,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持续增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地区,使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有较大幅度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明显上升。2000年兴安盟人口就业主要在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占64.81%,二、三产业分别只占8.33%和26.86%;2016年从事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下降到57.79%,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上升至10.45%和31.76%;2016年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比2000年下降7.02个百分点,比1978年下降10.83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2.12和4.9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日趋合理。

  3、非公经济在吸纳人口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政策的实施,兴安盟非公经济蓬勃发展,经营领域遍布各行各业,无论是交通运输、批零贸易餐饮、加工制造等传统行业,还是房地产开发、信息技术、中介服务等新兴行业,非公经济均占据一定比例,并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在吸纳人口就业方面的巨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也是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并日益成为城乡居民就业的主要渠道。由于非公经济企业经营方式和用工机制较灵活,能满足人口就业的多样性需求,非公经济企业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就业、再就业,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16年末,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就业人员2.95万人,比2000年增加1.43万人,年均增加0.09万人;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为14.7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6.77万人,年均增加0.42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吸纳人口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兴安盟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4、形式多样的就业措施促使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积极采取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政策:一是通过工业园区企业拉动就业;二是发放小额贷款带动就业;三是减免税费等多种形式组织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择业;四是通过劳务对接组织转移就业等措施,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和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力地推动了兴安盟就业工作。近年来,兴安盟各级政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盟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积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全盟人口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兴安盟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一定会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魅力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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