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占比40.24%
2016年,兴安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5309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24%。而在10年前,这个数字是38.74%,10年间,女性从业人员的占比提高了1.49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变得越来越自由,选择更适合自身发展的行业,在行业选择上呈现出新特点。
一、女性在第一和第二产业中占比下降
在农、林、牧、渔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6161人,占整个行业的32.59%,较10年前下降了3.21个百分点;在采矿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73人,占整个行业的11.23%,与10年前基本持平;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1430人,占25.88%,较10年前下降了4.26个百分点;在建筑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695人,占10.80%,较10年前下降了2.79个百分点。
- 女性在四个行业中占比变化较大
在房地产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873人,占整个行业的53.89%,较10年前提高了14.45个百分点;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643人,占整个行业的53.99%,较10年前提高了12.33个百分点;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1137人,占整个行业的35.43%,较10年前下降了13.97个百分点;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21人,占整个行业的15.33%,较10年前下降了15.59个百分点。
三、女性在住宿餐饮业、金融业和教育行业中人数占主导地位
从地区经济19个行业来看,女性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仍然是住宿餐饮业、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在住宿餐饮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198人,占74.16%,较10年前提高了4.13个百分点;在金融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4280人,占整个行业的56.52%,较10年前提高了7.54个百分点;在教育行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13461人,占整个行业的61.36%,较10年前提高了6.07个百分点。
四、喜欢从政的女性越来越多
截至2016年年末,兴安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从业人员为5309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24%。其中,女性在企业从业人员中的比重为34.62%,在事业单位的比重为49.29%,在机关的比重为35.62%。而在10年前,女性在企业从业人员中的比重为33.76%,在事业单位的比重为48.89%,在机关单位中的比重为28.81%。
可以看出,女性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与10年前基本持平,在机关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提高了6.81个百分点。这表明,在公务员统一考试越来越公平的背景下,女性在考试中笔试和语言表达能力更具优势,喜欢从政的女性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