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7-00152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发〔2016〕63号
  •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01日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公布盟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盟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盟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经盟行署同意,不得擅自增设或变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今后,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的条件。

  2016年8月24日

盟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doc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www.lianhuijinr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