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7-00176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字〔2016〕87号
  •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01日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全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7日

全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全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地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行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

  组  长:金锐刚    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然龙    盟行署办公厅副主任

                鞠树声    盟综治办副主任

                刘建新    盟公安局副局长

                胡宜磊    盟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包括盟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地震局、环保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胡宜磊兼任。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地政府及综治等相关部门要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必须达到以下5方面要求:一是落实消防责任。必须明确每个居民社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消防工作责任。二是畅通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畅通,疏散通道内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疏散通道、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竖井防火封堵应严密到位,电动车充电管理应进一步规范。三是维护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确保在岗在位。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利用社区宣传栏、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五是建全建强微型消防站。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训练。微型消防站要确保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24小时在岗,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要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要求,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要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一是开展防火巡查。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二是扑救初起火灾。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进一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要求,对初起火灾进行及时处置。三是宣传消防知识。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或队员。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地要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一是改造老旧小区电气线路。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加强用电管理。重点检查各单位(包括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和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等。三是开展联合检查。组织电力、公安、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尚未整改完毕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乌兰浩特市和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及综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整改单位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确保限期整改销案。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使用强制手段,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协调各级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强力推动整改。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地要全力做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凡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各相关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交通、通讯枢纽等为重点开展联合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6.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火灾防控。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和全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林区火灾防控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开展“网格化”排查,加强对村组、出租屋以及村民用火用电的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要严格落实大风天禁火要求,及时检修电气线路、对烟道进行维护、规范柴草堆放,严防发生“火烧连营”的事故。林区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林业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林业居民共同防范”的原则,继续实行“七户联防”、“十户联保”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深入林业城镇开展居民用火用电检查,督促更换老化线路,对私拉乱接和用电不符合规定的坚决进行整改,大力清理柈子城、柴草垛,疏通消防车通道,严防林区火灾事故。

  7.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6〕19号)要求,各地要于11月底前,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预约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全盟还将重点开展火力发电厂以及冷库、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情况,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冷库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作隔热保温层的情况,氨设备及其储存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测情况以及消防设施运行等情况。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单位要全部建立检查台账,要做到“一家一档、一企一档”,内容详细、数据准确。同时对火力发电企业开展消防专项检查。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编制出台《兴安盟“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各地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2016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年初消防工作责任状签订的修编任务。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各地完成年初消防工作责任状签订的消防站、训练馆、市政消火栓等建设任务,3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7%以上。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各地要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年度发展任务;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底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其他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农村牧区消防站暨微型消防站建设现场会和全盟专职消防队暨农村牧区消防水源建设现场观摩会精神,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牧区消防站和消防取水点年度建设任务。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地综治部门要制定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2017年3月底前,6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各地要紧抓“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工作紧密融合,建立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2016年底前完成年度安装任务,并结合实际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专项活动;评选表彰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广泛宣传第三届“119”消防奖候选人(当选者)先进事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针对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社会单位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工作,强化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推进媒体宣传。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和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鼓励实用、新颖的消防原创作品,开展“双微十佳”作品评选活动,与新媒体主管机构、专业团队和消防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形成互动,提升新媒体平台的消防宣传影响力和传播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将“119”消防日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重点组织协调媒体、专业团队等宣传力量,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7日前)。各地政府及综治部门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行业部门要在本行业系统进行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盟行署和盟防火委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地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盟冬季寒冷漫长,春季干燥多风,火灾高发易发,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用火用电量增多,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盟行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综治部门要切实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三)建立救援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通报、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卫生计生、环保、市政、气象、地震、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应急协作,开展与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动单位的合成演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各旗县市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

  (四)强化奖惩问责。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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