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7-00184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发〔2016〕95号
  •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1日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JP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盟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盟行署组织编制了《兴安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9日

兴安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doc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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