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7-00194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发〔2016〕98号
  •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1日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公布兴安盟盟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的要求,盟行署法制办公室对盟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盟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兴安盟盟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

  

盟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doc

2016年12月20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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