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今日兴安

“民之所托 我必笃行”

来源:兴安日报 作者:刘继红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 —寄语全盟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

  承载着全盟165万各族人民的期待和嘱托,我盟辖区内29名第十三届自治区人大代表、1060名旗县市级人大代表以及3093名苏木乡镇人大代表,迈着铿锵的步伐,踏上了依法履职、为民代言之路,担负起了党和人民的重托!

  责任重于泰山,做人民的代表就要名副其实,时刻牢记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要以对家乡和人民挚爱的拳拳之心,不断涵养正气、练就底气、彰显硬气、连接地气,做一名合格的、不负所托的人大代表。

  一要“一身正气满乾坤”。人大代表是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的,在选民中有着一定的威望,深受选民信赖,无限荣光,有着令旁人羡慕的荣誉;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有着崇高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职务,要通过执行代表职务,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主张;人大代表更是一种责任,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唯有踏踏实实多作贡献,才能对得起这个光荣称号。集荣誉、职务、责任于一身,没有一身的正气,难担重任,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敢于动真碰硬,真正为人民发声,事事处处体现人大代表的正能量和浩然正气。

  二要“胸藏文墨怀若谷”。打铁必须自身硬,履行好代表职责,光有热情是不够的,审议议案、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参加选举、表决等,要想言之有物、理性判断,既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功底,还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工作规则,又要了解相关领域或业务的具体情况。这就要求代表平时要做好功课,练好内功,全面系统地进行学习,对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要了然于心,包括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对各项会议制度、职权行使、工作程序所做的决定、规定等;对关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决定、会议精神等要时时关注,从而使参与决策、依法履职的过程更有“底气”。

  三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多数都是兼职代表、双重角色,有时会受到所处位子、单位和职业的束缚,有些想说的话、想办的事,张不开口,放不开手,或是碍于情面,或是担心话语缺乏分量,结果变成了“好人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就是失去了代表的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代表结构的不断优化,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不断上升,其目的就是要更多地听取来自基层的声音。基层人大代表离群众更近,更容易发现问题,也更能提出一些比较微观的、符合群众意愿的建议意见。所以,要敢于讲真话、说实情,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让履职更加“硬气”。

  四要“化作春泥更护花”。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代人民行使权利,只有内心饱含着对人民的深情,才能真正做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在履职过程中,不能局限于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会议等,要经常性地迈开步子、沉到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并运用好“代表履职档案”,把它同时做成“民意信息记载档案”,一点一滴,汇聚起为民代言办事的依据。办了几件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办成几件事,没有成效的履职,永远只是过程而已,所以人大代表要善于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某一具体问题深入持续开展调研,同时把政策法规和民情民意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让群众见利见果。要充分利用好“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履职平台”两大履职服务阵地,架好为民服务的“连心桥”,搭好高效履职的“直通车”。只有带着脚上的泥土,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才能让履职更接地气。

  2017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人大代表,应牢记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向党和人民做出“民之所托,我必笃行”的郑重承诺!

  使命呼唤担当,梦想照亮未来,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应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658传真: 0482-8266658
Email: admin@www.lianhuijinrong.com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